10月20日,《地产》杂志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地产金融年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以“在转型期寻找新风口”为主题,来自政府决策者、银行行长、经济学家、国际金融家和房地产企业的代表与会,与会嘉宾就地产转型、金融创新、宏观政策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秦虹 - 《互联网金融与房地产业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民间资本投入房地产的新动态,未来互联网金融将成为房地产转型升级的驱动力。
中国出现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的背景:
1、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
2、 互联网金融的崛起。
3、 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阶段。房地产发展进入部分地区开始过剩、竞争严重加剧的情况,去库存压力非常大。房地产企业都在积极探索营销方式、行业领域、服务模式、经营理念、融资结构的转型,在探索转型的过程中,互联网金融为企业转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选择渠道。
互联网和房地产的融合,已经可以在房地产开发、销售、持有全产业链实现:
1、 开发阶段,主要就是众筹。现在绝大多数国内的众筹,在开发阶段都是债权众筹。未来,股权众筹、债股混合的众筹,都会有一些新的案例发生。
2、 销售阶段。互联网金融和房地产融合方式最丰富的一个环节,销售阶段有众筹、P2P网贷,众筹有投资性众筹和营销性众筹两种;P2P网贷分新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
3、 持有阶段。最典型的是高和资本的高和宝,通过互联网金融投资商业地产的租金回报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有私募REITs的性质,把过去大额商业地产、低频交易商业地产变成小额众人投资、高频交易的私募地产。
互联网金融和房地产融合的创新空间主要体现在:
1、 资金总额实际上还非常小,量也很小,在城市地域范围内,数量也很少,现在还在探索阶段;
2、 未来一定是多元主体的结合,而不是单一主体的发展;
3、 一定会从现在的以渠道创新为主走向金融创新;
4、 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转型。
互联网和房地产的融合,最需要防范的风险是信用风险。无论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是房地产企业,如果丧失信用,互联网金融在房地产这个行业的融合和发展将没有前景。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学会顾问 贾康 - 《房产税:似近还远?似远还近?》
整个有关不动产开发交易和持有保有的全部负担,如果不做优化的话,本身的制度设计是不够格的。
关于房产税的五个态度:
第一种态度,对税收是厌恶的、反对的,普遍的民众情绪反映在这上面。
第二种态度,有人说税收从它的逻辑来说可以论证出它的必要性,但是要实行有一系列前提。中国政府收入拿去以后怎么用、用得好不好,老百姓不知情,透明度很低;贪污腐化种种问题扯在一起,这个问题不解决,税就没有开征的前提条件。中国要非常的市场完善、政治清明,各个方面的政府绩效水平很高才能开征房地产税吗?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第三种态度,税有必要性,但是要非常审慎。有一些财政管理人士、政府官员的态度是往下拖,我们体制内的很多官员的实际家庭成员手上有多套房,并不一定是通过正常手段拿来的;还有商品房搞集资,名字上是改善房,建成的房子是按照级别的。
第四种态度,承认这个税是必要的。有人认为中国应该寻求比较便捷的处理方案,就是比照美国具体的操作方案,普遍征收,这种意见一般公开场合听不到,但还是很有影响。虽然税在中国逻辑上搞,建立现代主义现代税制势在必行,但照搬美国征收模式没有出路,社会不会接受,只会毁了这个改革。
第五种态度,必须如实承认这种税制改革方向是不可回避的,必要性是明显的,正面性是值得期待的,但是不能照搬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关键是必须在中国考虑怎么做一个社会可接受的第一单位的扣除。
高和资本董事长 苏鑫 - 《马拉松时代的地产基金》
地产基金创新:
1、 存量要有金融的创新。核心就是把商业地产租约、现房、现金流,通过金融手段把它证券化,并且跟互联网金融进行更好的结合。
2、 产品的创新。这对基金机构来说,公司企业文化的形成、创新氛围形成有很大帮助。
3、 内容创新。内容可以细分很多市场。以前的短跑时代,房地产本质上是一个制造业,我们快速的加工,不提供什么服务;进入马拉松时代,是进入了一个制造业变成服务业的转型,服务业其实很多开发商没有意识或者没有能力做,这时候要给服务业的这些小的公司、刚起步的公司进行很好的合作,可以有很多细分市场:养老、创新型办公等。
以上内容为贾康、秦虹、苏鑫在第十一届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的精彩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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