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为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黄志凌
近年来,深化金融改革不断出现政府文件、高层官员讲话、专业论文中,主要涉及改革背景与改革意义、发展困境与近期具体改革任务等方面。我以为,深化金融改革之所以受到广泛重视,既与经济发展阶段有关,也与一些长期存在、多年来一直困惑我们的金融运行的深层次问题有关。
经济发展步入中高收入阶段,经济运行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困难,改革需求发生显著变化,改革的研究与顶层设计应该有完全不同的关注重心与思维方式。经济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往往与一定时期的经济困境密切相关。在经济运行基本正常、基本符合理想预期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将改革作为主要经济政策加以研究。一旦经济运行矛盾到了现有体制无法解决、将产生严重后果的时候,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就出现了。进一步观察,由于不同时期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完全不同的,改革关注的重心和改革方式也完全不同。
三十年前,中国经济面临极度短缺的矛盾,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始终解决不了短缺问题,而且各种矛盾不断积累,已经到了全社会难以容忍的地步。此时,不仅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凸显,而且改革的目标也十分明确,也就是尽可能打破计划经济的体制束缚,最大限度释放生产力,方法上也比较简单,扩大微观经济经营自主权,培育国内市场并发挥市场在激活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对外开放市场,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改革的重心必然是生产、贸易领域,金融改革只是配套性质的。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经济增长和经济水平不断提升,金融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断提高,各种金融市场、各种金融机构不断出现,监管模式改革(分业监管)、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等也相继推出,但金融改革一直没有上升到整体改革战略的高度,金融运行的深层次矛盾始终没有被真正重视。
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全球第二位,贸易总量世界第一,人均GDP也达到8000美元左右的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长达三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以后,产能过剩、需求疲弱的问题日趋严重,中国经济增速开始出现明显回调,由国际金融危机前高达14%的增长速度,下降到目前的7%,而且还有继续下行的压力,由此引起国内外各界的广泛担忧。大家关注的问题逐渐聚焦于,中国过去三十年的经济增长模式不可持续。这种不可持续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靠无节制的资源消耗实现经济增长的模式不可持续,不仅中国自身的资源不能支持,即使是考虑国际资源因素,按照我们前三十年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消耗水平,也是难以支撑的;靠牺牲农民利益、源源不断的低廉劳动供给支撑经济增长的模式不可持续,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致使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迫使劳动力成本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依靠低端产品打天下的市场竞争模式失去了运行基础;靠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模式不可持续,环境对于传统经济增长的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极限。在这种情况下,三十年前的改革红利已经释放完毕,多年形成的改革思路、改革方式难有进一步推进的空间,如果仍坚持传统的改革思路,只能加剧当前经济困境,而如果不改革,我们又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困难,甚至积累成灾难性的经济危机。因此,当前没有更多的选项,不是不改革,也不是继续沉湎于已有的改革经验,而是要立足于解决当前经济困境,寻找到新的经济增长支撑和新的增长模式,这样就需要有新的改革思路和改革方法,这就是所谓的深化改革。
理论研究和国际经验充分证明,经济发展进入中等水平以后,绝对短缺开始让位于相对过剩(尤其典型的是大量的结构性过剩),调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几乎是所有经济体面临的共同任务,大型经济体更是如此。在这种情形下,以放权让利、激活微观经济、增加产出为重点的改革战略已经走到尽头,继续加大与此相关的改革力度,只能适得其反。而调结构、优配置、提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要求,使得金融深化及其改革深度成为能否化解现实矛盾和实现长远战略目标的关键。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成为资源配置的主渠道,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商业银行由信贷供给转向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央银行实行更加前瞻性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重心转向系统性风险……这样的经济改革战略也与前三十年根本不同,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深化的经济改革战略。
从实践上来看,多年来中国金融运行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始终困扰我们,又从另一个侧面揭示深化金融改革的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正确定位政府、银行和企业。这是一个老话题,但在中国始终没有解决,而且目前还在不断扭曲。更忧虑的是政府直接替代银行和国有企业经营决策,银行和国企治理结构行政化,也常常以国家宏观调控主体的名义代行政府职能,并享受国家信用补贴和垄断地位,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营能力不断弱化。进一步观察,不仅政府自身职能没有科学界定,政府对国有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的考核评价体系也缺乏科学性(不能反映银行收益风险匹配原则)、规范性(随意性较大)。与此同时,银行与企业的市场经济关系也呈现持续性的扭曲,银行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并没有发生积极变化,信用软约束成为困扰经济运行的核心问题。久而久之,政府在习惯于通过银行和国企实施宏观调控之后,自身的行政能力也在不断退化;而信用约束不断软化也使得企业与银行的即期经营能力和周期性适应能力难以提高。
理顺央行、银监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应该说,三者之间不应该存在行政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笔者始终认为,金融监管不能是传统意义的行业管理,更不能直接替代经营决策,只能限定在制定监管规则、达标监测与相应的监管激励或监管处罚。在存在专业监管机构的体制框架下,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传统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应该不断淡化,央行借助于市场工具引导商业银行放贷方向和利率走势,是总量管理,并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避免系统性的流动性风险;银监会借助于资本监管引导商业银行风险偏好,既出清市场,又避免大规模银行不审慎经营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重要一环,但不是过去意义上货币政策的执行者,依法合规经营,对于各种政策参数、市场信号保持敏感是通过公司治理实现的,而不是央行或银监会的行政管理结果。
合理匹配资本监管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与公开市场业务或再贷款制度。国际经验值得重视,资本监管的目的是确保有足够的资本来吸收银行经营风险并防止系统性风险,既不是货币政策工具,也不是宏观调控工具;存款保险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绝大部分存款人)利益不受银行经营不善而破产的损害,不是用来解决流动性风险的,更不是宏观调控的工具;一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并发挥作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就会淡出,存款准备金的制度功能逐渐为银行自我约束(市场约束)与央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所替代。这些都是趋势。如果为了一个即期宏观调控目标,三管齐下,忽视可能的政策叠加效应,将加剧宏观波动性与运行成本。每一项监管制度都有必要,每一家监管部门都想将相应的监管制度发挥到极致,然而制度的叠加效应却没有评估,其结果只能是放大宏观政策的波动性风险。
除此之外,笔者还想就深化金融改革问题谈几点想法:
一是坚持市场化的金融改革取向不能动摇。其重点应该包括: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近期除了加快发展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以外,还要关注信贷二级市场、票据市场建设;深化金融市场主体改革,不仅充当金融中介的金融机构要加快现代治理机制改革,所有融资主体都应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完善法律体系、改进会计制度与改革监管体制。
二是增强金融活力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必须贯穿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始终。核心观点是:坚定鼓励金融创新,尤其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在政策上要给予更多的“耐心”;深入研究国际资本流动规律,培育具有超强国际辐射力的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国际化应当作为长远的国家战略加以规划,充分利用各种国际机遇、依靠自身经济金融实力稳步推进;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明确金融监管使命,减少对于微观经营行为的干预,集中精力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三是引入金融绩效审计。在理论研究和日常管理实践中我们感到,由于金融业(包括金融市场)具有借助交易活动来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功能,而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业务流程和技术设计十分复杂,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外部欺诈、内部寻租现象比较普遍。久而久之,这不仅会降低全社会的经济资源配置效率,还会酝酿成金融危机。因此,国家金融审计不能局限于国有金融机构经营审计,而应该从金融安全和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尽可能地扩大覆盖面;金融绩效审计应该成为国家金融审计的重点。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绩效审计,有助于防止经营行为短期化,防止掩盖、拖延风险;对金融市场和其他融资主体的延伸绩效审计,有助于减少金融欺诈;对货币当局和监管机构亦应引入国家金融绩效审计,重点关注宏观政策的科学、及时和有效性,以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作为国家宏观金融审计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