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居宝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68号),现对深交所提出的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以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等问询做出回复。
11月13日,资本邦讯,安居宝(300155.SZ)发布关于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68号的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68号),现对深交所提出的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以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等问询做出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核实说明本次信息披露是否属于相关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事项,如是,说明具体依据;如否,说明披露的具体原因,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标准,以及在自愿性信息披露上是否保持一致性原则,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以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安居宝称,2019年10月25日起,国内资本市场对区块链相关产业关注度较高,基于此,公司判断“公司被认定为区块链企业”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条、2.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5.1.1条、5.1.2条、5.1.6条的相关规定,于当日及时披露《关于被认定为2019年第三批区块链企业的公告》。公司本次信息披露属于相关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事项,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以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补充披露《公告》所称的对区块链企业进行评审的“第三方机构”的名称,是否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评审的具体依据和评审过程,并充分论证评审的专业性、合理性和客观性。
安居宝称,公司在智能停车研发部成立项目组负责“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停车预研项目”、“基于区块链和5G技术智能停车应用项目”、”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等项目的开发及运营,项目办公地址在公司研发大楼5楼;区块链项目组核心成员8人;2018年及2019年1-10月共新增自筹研发费投入约200万元用于区块链产业领域;我司沉淀了区块链智能停车应用领域相关核心技术,并已申请了两项区块链技术发明专利,公司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区块链企业的认定标准。
区块链企业的认定程序包括: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报区政府/管委会研究同意、公示等环节。公司无法获悉政府委托评审的第三方机构信息及其评审是否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评审的具体依据和评审过程,无法论证其评审的专业性、合理性和客观性。
2019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称高级管理人员黄伟宁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0.80万股,目前尚处于减持期间内。深交所要求公司核实说明是否存在配合高管减持而披露《公告》的情形;并详细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向深交所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安居宝回复称,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监事范文梅、李志共、万华、高级管理人员吴若顺、向阳、张瑞斌、独立董事王丽娟、韩文生及其直系亲属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张波、张频、李乐霓、高级管理人员黄小金、高静迟、张舒茗及其直系亲属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伟宁未来6个月内计划减持股份,该减持计划已于2019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来源: 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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